经济财融网
ad1
您的位置:经济财融网 > 热点 > 广东惠州:对高层次人才实施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对高层次人才实施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网

  

浏览量:4419

  

时间:2023-08-03 14:24

  阅读量:10645   

据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2日,惠州市发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lt;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gt;的通知》,针对不同类别的人才出台不同的优惠政策。

《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以上统称为Ⅰ类人才。

如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的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总裁、总经理、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等,来惠或在惠工作,可申请认定为特级人才。

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名医名中医、岭南名医;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国家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等,来惠或在惠工作,可申请认定为A类人才。

《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B类人才、C类人才以及目录外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以上统称为Ⅱ类人才。

Ⅰ类人才: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100万元

针对Ⅰ类人才,即《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放宽购房提取条件,允许提取公积金付首付。Ⅰ类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定金和签定认购协议书后,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商品住房首付款;Ⅰ类人才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的,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后凭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契税发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商品住房首付款;以上情况办理时需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承诺书》。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并已在惠州市开户缴存且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Ⅰ类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不按照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足额申请Ⅰ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共同借款人非Ⅰ类人才的,根据贷款条件分别计算可贷额度后合计相加。

同时,提高贷款最高额度。Ⅰ类人才在惠州市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可享受优先办理。如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可享受优先放款。

Ⅱ类人才: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60万元

对Ⅱ类人才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并已在惠州市开户缴存且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Ⅱ类人才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如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可享受优先放款。

通知同时明确,Ⅰ类和Ⅱ类人才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可以不受《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办法》的限制,即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结清或申请人家庭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登记其家庭有两套房产(含此套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房产)的,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B类、C类人才申请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时,该人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时效以人社部门发放的“优粤惠才卡”时效为准。

《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外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申请享受的Ⅱ类人才优惠政策和商转公政策时,全日制硕士以上人才需全脱产在校学习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副高职称以上人才需取得副高以上职称证书。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